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於113年5月1日公告桃園市大溪區為辦理韭菜113年 4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游翠芬
  • 聯絡人電話:03-3882201轉50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本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本部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申貸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8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2.305%)。

申請人申請「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應於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 15 日 內檢具本證明書、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 ,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