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秘書室業務助理
發布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發布日期:
112-03-31
截止日期:
112-04-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大溪區桃園市大溪區興和里普濟路11號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興和里普濟路11號(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有效日期:
112-03-31~112-04-10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協助督導本公所辦公空間清潔打掃工作
2.協助辦理庶務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協助辦理庶務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3-3882201#810 秘書室楊小姐
詳細內容: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4月10日下午5點前逕寄(送)桃園市大溪區公所秘書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810,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助理」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人員性質相同、工作性質相近、職等相當之臨時出缺職缺。
4.每月薪資:高中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27,230元。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人員性質相同、工作性質相近、職等相當之臨時出缺職缺。
4.每月薪資:高中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27,230元。
最後更新日期:1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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