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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11屆立法委員暨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反賄選宣導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聯絡人:陳敏雪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一妨害選舉有刑責、檢舉妨害選舉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2,000萬元)、檢舉專線(0800-024-099#4)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施行,揭弊者如就刑法妨害投票罪章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事項提出檢舉,亦屬該法所保障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