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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社區營造補助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推動社區營造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 

二、本補助案115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止,於「台地─桃園社造資訊網」線上受理提案,申請資訊已公告於文化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補助專區、台地網站及桃園社區營造中心臉書粉絲專頁,檢附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