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軍用機場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公告
1.交件方式:
- 本旅航噪補償金申請期限自1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止,已於2月21日寄出航噪補償金申請書,住戶完成申請書填寫並於公告申請期限內繳交,經審查後若因資料(格)不符,本旅將個別電話通知並於收到通知20日內至龍潭區公所補正資料,逾時未繳交申請書或未補正資料視為放棄申請權利。
- 住戶於1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依各里長公告駐地繳交申請書,7月1目至31日「龍潭區公所」及「大溪員樹林三元宮」開放申請書補件,亦可於申請期間郵寄至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277號(陸軍航空601旅)。
- 114年5月1日起尚未收到申請書者,住戶需攜帶三個月內全戶戶籍騰本含詳細記事、帳戶持有人身份證正反面及帳戶持有人存摺封面影本至各里長公告駐地領取空白申請書填寫。
- 航噪補償金作業小組專線:龍潭區03-4992132~03-4992134、大溪區03-4992114 (服務時間:平日0800-1200;1300-1630)
2.補償資格:
- 113年全年度設置戶籍於龍潭機場噪音防制區內之中華民國國民,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中途還出後再還入者不予請領。
- 113年內出生並入籍之新生兒,請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 設籍於戶內,惟於113年度內因故身亡之住戶,請檢附除戶謄本。
3.其他注意事項:
- 各里駐點地點與時間、航噪補助申請、審核、撥款進度詢問,請洽以下電話(專線):龍潭區03-4992132~03-4992134、大溪區03-499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