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113年5月1日公告本區為辦理韭菜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游翠芬
  • 聯絡人電話:03-3882201轉50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申請韭菜災害應備文件:

  1. 災害申報書(請至本公所農經課填寫)。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農會存款簿(非農會存款簿,需自負手續費)。
  4.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1個月內)。
  5. 非為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6. 當期作轉作申報書。
  7. 持分土地,請檢附分管契約書圖或土地同意書。

受理應注意事項

受理期間為113/5/2~113/5/13早上8點~下午5點(含六日),逾期不受理。

  1. 本次受理韭菜,餘不受理。
  2. 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0.01公頃以上,受害率達20%以上。
  3. 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農民收執、一份公所留存。
  4. 採收或整理前務必通知公所承辦人員前往拍照勘災核定,以免無法救助。